甬档〔2006〕28号
关于印发《宁波市档案局(馆)灭火和
应急疏散预案(试行)》的通知
各处室:
现将《宁波市档案局(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宁波市档案局(馆)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试行)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局(馆)内部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局(馆)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局(馆)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1、指挥部:
总指挥: 孙伟良
副总指挥: 金绍朱、张岳年、刘生锚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2、灭火组:
组长:保安队长
组员:值班保安队员
3、通信联络组:
组长:蒯建初
组员:四楼(穆婷)、三楼(林爱)、二楼(益伟芳)、一楼(邓红)、江东馆(钱义国)
4、疏散引导组:
组长:陈钦耀
组员:四楼(金雷、高顺艳)、三楼(樊友援、林爱)、二楼(齐力上、俞福根)、一楼(詹锐、潘丽芬)、江东馆(费聿翠、钱义国)
5、安全防护救护组:
组长:沈渊飞
组员:姚建芳、甘厚龙、仇伟国、俞斌
二、火情预想
(一)本局(馆)重点部位:
档案库房、展览大厅、查阅大厅、计算机中心机房、监控中心机房
主要起火点:
计算机中心机房、监控中心机房、档案库房
(二)起火原因:
计算机中心机房、监控中心机房的设备因散热不良、电源短路或其它器件故障引起的起火点;
库房电器电源短路或其它器件故障而引起的起火点;
(三)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
人员伤亡、档案损毁、设备报废等造成社会影响巨大。
三、报警程序和接警处置程序
(一)报警程序
1、 无论任何部门(人员)发现火灾应立即向消防控制中心和“119”公安消防队报警;
2、报警时要沉着冷静。向“119”报警时,应向接警人员讲清楚以下几个内容:
(1)报警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2)失火的准确地理位置;
(3)能够了解失火的情况,如起火时间、燃烧特征、火势大小、有无被困人员、有无重要物品、失火周围有何重要建筑、行车路线、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如何方便地进入或接近火灾现场等等;
(4)耐心回答“119”接警人员的询问;
(5)打完电话,应组织人员到各个路口等待消防车的到来,以便引导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快速进入火灾现场。
(二)消防控制中心接警处置程序
消防控制中心接到报警后,应采取以下措施:
(1)当消控室值班员发现消防系统报警信号或接到火警报告后,应迅速确定报警位置;
(2)巡查值班保安接到报警信号后,应立即携带对讲机、插孔电话等通讯工具,迅速到达报警楼层的报警点,查证报警原因;
(3)如未发生火情,应查证报警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并认真做好记录;
(4)如有火灾发生,应迅速确认着火点及火情,并及时向消控室反馈火情信息。消控室立即发出火警警报及时报告指挥部;
(5)对于初起火灾,现场人员应立即实施扑救工作,除消控、监控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外,其他义务消防队员应立即赶往着火现场,使用灭火器具实施灭火扑救工作;
(6)火势较大时,应立即拨打119火灾报警电话和根据火灾情况启动有关消防设备,通知有关人员到场灭火;电工人员(携带防毒面具)前往着火楼层,切断公共照明或工作电源,接通应急电源;
(7)因电器、电源引起的火灾发生时,应首先立即切断电源,然后进行灭火;当火势较大、无法执行切断电源或电源切断后火势仍失去控时,在保障消防设备、消防电梯及排烟系统设备的正常供电的情况下,则应通知高配值班员在低压配电柜切断相应的电源;
(8)保安值班人员在火灾事故期间,严格控制出入车辆和人员。
四、应急疏散组织程序和措施
(一)发生火警后,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根据现场最高指挥员的指示,应迅速通过应急广播系统向着火层以及上下各一层的工作人员发出火灾紧急疏散指令广播;然后根据现场情况或现场最高指挥员的指示依次向其他楼层工作人员发出火灾紧急疏散指令;
(二)通过应急广播系统发出火灾紧急疏散指令时,应不断地在广播中提示紧急疏散的安全方向,引导被疏散人员安全撤离火灾现场;
(三)疏散引导组接到火灾紧急疏散指令广播后,按照地域分工迅速赶到着火层以及上下各一层紧急疏散楼梯口,根据疏散路线图引导人员从紧急疏散通道迅速疏散;
(四)疏散引导组在引导疏散时应认真清点人数,清查各办公室人员疏散情况,并用对讲机或插孔电话,迅速向消防控制室及时报告疏散情况;
(五)在疏散人员后,可以先疏散容易起火物资和贵重物资;
(六)疏散引导组在发生火灾时,先疏散被火势围困的人员,其次在进行火势周围的物资疏散,同时要注意疏散人员自己的安全,疏散后的物资要放在不影响消防车通道和利于火灾扑救的安全地点,物资的放置点要留有1至2名人员看守,防止疏散后有物资形成新的火点;
(七)消防队到达火场后,应听从公安消防人员的指挥进行疏散工作。
五、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一)扑救普通办公用房火灾
1、灭火组在接到火警后,应迅速赶往失火地点,听从总指挥的统一指挥实施灭火。在总指挥未到达的情况下,就近利用消防水源和灭火器材(指使用便携式CO2干粉或其它干式灭火器具进行灭火)迅速扑救火灾,防止火势蔓延(此时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统一调用,事后补充);
2、灭火组人员到达火灾现场时,如发现有人员被火势周围,应先救人,后救火;
3、在公安消防队到达火场后,应听从公安消防部门指挥人员的指挥,配合灭火工作。
(二)扑救档案库房火灾
1、当库区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使用便携式CO2干粉或其它干式灭火器具迅速扑救火灾,防止火势蔓延;
2、当使用便携式CO2干粉或其它干式灭火器具无法控制火势蔓延时,迅速按下现场报警按钮并撤离火区后,启动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同时报告领导;
3、扑救档案库房火灾禁止使用消防水。
(三)扑救计算机房、空调机房等技术用房火灾
1、当机房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使用便携式CO2干粉或其它干式灭火器具迅速扑救火灾,防止火势蔓延;
2、当使用便携式CO2干粉或其它干式灭火器具无法控制火势蔓延时,迅速按下现场报警按钮并撤离火区后,启动IG541气体灭火系统,同时报告领导;
3、扑救计算机房、空调机房火灾禁止使用消防水。
六、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1、通信联络组
(1)通信联络组接到火警后,立即通知局领导及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各小组成员到达火灾现场;
(2)根据总指挥的指令,将破拆、停电、供水、车辆调配等灭火指令传达到火灾现场的各小组;
(3)将火场的进展情况及时反馈,保障火灾现场与外界的信息畅通和寻求相邻单位支援的联络工作。
2、安全防护救护组
(1)安全防护救护组接到火警后,应首先控制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馆区,同时迅速通知有关人员清理火灾区周围停放的车辆开出馆区;
(2)派一名人员到路口引导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快速进入火灾现场;
(3)火灾扑灭后,要全面检查现场,消灭遗留火种,并派人保护好火灾现场,等待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协助对火场进行现场调查;
(4)安全防护救护组接到通知后,要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准备好抢救器械、药品、救护车等,迅速赶赴火灾现场,一旦有人受伤紧急实施抢救;
(5)如有人受伤或中毒,应根据伤势情况处理,必要时拨打“120”救护。
七、要求
一旦发生火灾,局(馆)灭火组、疏散组与各单位的人员协调配合,通力合作。
主题词:消防安全 应急预案 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
宁波市档案局办公室 2006年4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