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10号令,帮助企业建立科学合理的档案价值鉴定体系和完善的档案保管体系,5月15日,镇海区档案局联合镇海区工商联,在曙光丽婷大酒店举办镇海区企业档案业务培训班。参加培训班的有镇海辖区内的企业负责文书、档案人员130余人。宁波市档案局业务指导处副处长仇伟国、镇海区工商联副书记黄国荣、镇海区档案局副局长胡红国出席了培训班开班仪式。
企业档案作为一种重要信息资源,是企业生产、技术、科研和经营等活动的真实记录,同时作为与企业同步发展的无形资产,在企业管理等各方面正积极地发挥应有的重要作用。规范化、科学化的档案管理,是企业必须做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近年来,镇海区档案业务指导工作逐步向辖区内企业推进,逐渐使企业档案走上规范化、现代化、信息化的道路,从而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宁波市档案局业务指导处副处长仇伟国在培训班上为档案员们解读了《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10号令);镇海区档案局监督指导科科长罗勇勇为档案员做了企业档案务实培训。培训班的举办使企业档案员基本掌握了企业档案工作法律法规、企业档案工作要点、企业档案管理规范、档案业务标准和规则等知识,大大促进了企业档案工作的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