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各单位档案数字化成果数据安全,切实消除档案数字化成果数据丢失、被破坏或被删除等安全隐患,进一步增强各单位的档案数字化成果数据安全意识,近日,区档案局下发了《关于做好档案数字化成果数据备份的通知》。
通知要求,一是做好脱机备份工作。各单位需将档案数字化成果数据利用U盘、移动硬盘或光盘等脱机载体做好备份工作,并把载有档案数字化成果数据的脱机载体保存到档案室里,注意防盗;二是做好日常备份工作。各单位应立即着手,在“十一”假期前做好数据备份工作。以后,除重大节日外,平常应做好档案数字化成果数据的日常备份工作。